蘆竹鄉
「蘆竹鄉」為桃園縣轄下之一鄉,雖名為「蘆竹鄉」但自古以來,卻是以「南崁」而聞名,「南崁」地名的由來,主要因地形而得名。「崁」是閩南語音,發為Kham’原為山谷深險之狀,在台灣將陡直崖壁,稱為「崁」。
「蘆竹鄉」之地形,自西北向東南,東北逐漸傾斜昇高,若由南崁港(現今竹圍、下福一帶)外海往內陸看,則南崁港、海湖村、坑口村附近皆位於海平面高度,進入山腳、內厝、蘆竹諸村,則地形昇高至海拔二十至五十公尺間,至外社、山鼻則海拔上昇至100公尺,再往南至坑子、五福、南崁、錦興,海拔越過100公尺,進入龜山鄉海拔已至200公尺,因位於南崁港附近平地之南方,而稱之為「南崁」,一般以龜山鄉之南上村、大坑村地勢最高,稱為「南崁頂」,本鄉之南崁村、錦興村在其下,稱為「南崁下」。
此南崁地名,在荷蘭人佔據及明鄭成功時代,已被廣泛使用,當時南崁所指範圍,大約為自南崁港上岸之後,往北至淡水為界,往東入龜山鄉,往南至八德鄉,因而當時龜崙社(龜山鄉)、南崁社(五福宮附近)、坑仔社(山腳村、坑子村及外社村)、霄裡社(八德鄉)統稱為「南崁四社」。
日據初期,屬桃澗堡及八里坋堡管轄,分為頂庄(龜山鄉南上村、大坑村)、下庄、廟口庄、蘆竹厝庄、坑仔庄「南崁五大庄」。1920年),始正式將南崁五大庄取名為「蘆竹」,隸屬於新竹州桃園郡,地名沿用至今。
1713年時,坑仔社即有大雞籠通事賴科及鄭珍、朱焜侯、王謨等人,合墾荒埔今坑子、外社、山腳、坑口、海湖等村,開墾地區大約集中在山坡上,因當時缺乏河水灌溉,大都利用山上匯集之泉水、山溪實施灌溉,因而上好田地`反而分佈在山坡上,此為坑仔區墾務大進之原因。1735年,坑仔社土目馬難招佃陳老,入墾坑仔社荒埔。至1741年,坑仔社之漢人村落已然成形,為當時蘆竹鄉唯一村莊(比南崁尤早)。其後,清廷遂在此區設置坑仔莊、坑仔外莊、坑仔口莊,隸屬淡水縣八里坋堡管轄,坑仔莊包括貓尾崎、土地公坑、頂社、赤土崎等谷地聚落。坑仔為閩南人對有山有谷之地形之稱呼,又由於大都位於山坡地,故地名多以崎為稱呼。貓尾崎海拔約160公尺至180公尺,因其地形似貓尾而名。赤土崎海拔為160公尺至180公尺,因其土質為磚紅土,露出地面可見而名。頂社海拔約220公尺至260公尺,在林口台地(俗稱坪頂)上,故稱頂社,社是因其地為坑仔社番原居之地。土地公坑海拔約為120公尺,位坑子溪支流谷地中,該谷地原有福德正神祠故名之。
1901年時稱為頂社庄,次年將頂社、貓尾崎、赤土崎、土地公坑合為坑仔庄,隸屬於台北廳八里坋堡坑仔區管轄,又至1920年改坑仔庄為坑子,隸屬於桃園郡蘆竹庄管轄,下設頂社、貓尾崎、赤塗崎、土地公坑。1945年改為坑子村。
Add comment 十月 9, 2007